美容师资格证需要考生经过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再进行报考。初级美容师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为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美容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可以去看看有什么班可以报而后考个证。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一个合格的整形医生须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美容主诊医生职业资格证》。
其中,《医师执业证》的注册专业应为“医疗美容”(或“整形”),“医疗美容”(版或“整形”)的医生执业证注册满6年,并且取得整形外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参加省卫生部门的考试,就可以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生职业资格证》。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医师执业注册机关注册,申请的医疗美容类别应与注册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专科工作经历,其中:
1、申请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6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喉科专业的,可申报美容外科(眼科方向)或美容外科(耳鼻喉科方向);
2、申请美容牙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3、申请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皮肤病性病专业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4、申请美容中医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中医专业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可申报美容中医科(中西医结合方向);
(三)2012年(含2012年)以来,经过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基地专业培训并合格;
(四)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医疗美容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临床类论文至少1篇(文献综述、个案报道、科普类和基础研究类文章除外);或以主编或编委的身份撰写至少一部与美容相关的临床类著作或教材;或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临床专科住院病历5例;
(五)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分为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四个科目,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科目,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有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三)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经历;负责美容牙科项目的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者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四)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半年以上或进修医疗美容专业1年以上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凡同时具备以上(一)(二)(三)或(一)(二)(四)项条件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中专中医学专业不可以直接报考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有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三)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经历;负责美容牙科项目的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者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四)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半年以上或进修医疗美容专业1年以上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其现工作的所在医疗机构与注册执业地点相符;
2.
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
3.
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